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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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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重庆市两江新区御园路90号13幢1-1号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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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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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号 |
渝(2023)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935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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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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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 |
成套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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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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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 |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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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2063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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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 |
25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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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内建筑面积 |
2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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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使用情况 |
清水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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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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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有查封(除本案外无其他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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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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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购情况:请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2.税费负担情况: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下载《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在收到过户文书15日内完成过户事宜,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买受人应自收到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领条(须载明开户银行全称、账号)、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垫付税费票据原件。逾期未提交前述申请领款资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费用,或依法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为清水房,无装修。(2)标的物2023年2月至2025年12月欠物业管理费43606.49元,物业费4.8元/平方米,水、电、气以及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注意。 4.本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9633123(重庆信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或登录一网拍平台官网http://www.ywp123.com/或关注“一网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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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9633-123
传真:400-9633-12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10号1幢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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