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调查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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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缙云路278号7幢1-4-1(金科·集美东方A8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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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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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号 |
渝(2021)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06103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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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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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证载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成套住宅,出让 |
证载建筑面积及套内面积 |
建筑面积为98.7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83.5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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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楼层情况 |
总楼层9层,名义层4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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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情况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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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有查封、有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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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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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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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卖标的: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缙云路278号7幢1-4-1(金科·集美东方A8幢)。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小区名称为“金科,集美东方”产权证号为渝(2021)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0610371号;房屋建筑面积为98.7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83.5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89年4月8日止,户型为4室2厅1厨2卫,配备1部电梯(详情请参见评估报告)。目前使用状况:空置。 注: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部分家具家电。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 (1)标的物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所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重庆信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9633123或登录www.ywp123.com自助预约,或关注“一网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10号1幢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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